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春季秸秆禁烧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16-03-22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点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目前备春耕生产正在全面展开,春季秸秆禁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此,市政府要求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做好春季秸秆禁烧专项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

    各县(市)区、开发区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秸秆禁烧工作的重视程度,全面压实责任,特别是落实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制定工作方案,提供工作保障。要通过召开工作会、现场会、调度会等形式对春季秸秆禁烧专项治理工作迅速作出动员部署,层层进行发动,逐级分解任务,把工作落实到村组和个人。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对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齐抓共管。

    二、落实责任,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逐级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县(市)区、乡镇、村、组要逐级签订责任状。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乡镇、村、组三级网格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县(市)区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片、乡镇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党员干部包保农户和地块的逐级包保责任制,特别是对城市(包括县城)周边、机场周边、铁路、公路两侧等重点区域,领导干部要全程包保,做到每个农户、每个地块都有人包保。

    三、加大宣传,营造强大的舆论氛围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综合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张贴标语、设立禁烧标牌、悬挂横幅、印发通告、发放明白卡、出动宣传车等各种群众乐于接受的宣传手段以及网络、短信、微博、微信等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制造舆论声势。广大农村干部及党员要广泛发动,开展进村入户宣传,要在村口、田边、路边广泛张贴宣传标语、悬挂条幅,做到家喻户晓。

    四、严格监管,形成禁烧的高压态势

    各县(市)区、开发区要成立秸秆禁烧督导组,组建巡逻队,安排巡逻车,深入田间、深入农户,坚守一线,对所辖区域进行督导巡查,对重点监管区域要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有效管控、及时制止露天焚烧秸秆行为,形成和保持合力监管、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严格按照包保责任落实,做到以地定人、以火查人,严防死守,严厉处罚,保证秸秆禁烧工作全覆盖、无死角。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五、强化督导,实行通报及问责制

    禁烧期间,市农委、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畜牧局等有关部门组成市秸秆禁烧督导检查工作组,分线包保,落实责任,严格督查,严肃问责,采取明查暗访、经常调度、定期通报等形式,督导检查各县(市)区、开发区秸秆禁烧工作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市政府对秸秆禁烧工作不力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予以通报批评,并约谈地方政府有关负责人。对于包保人不作为及发现火点和烟点不制止、不举报、有案件不处理的党员干部实行问责。对于发现火点和黑斑,无从追查相关责任人的,追究其包保人员的责任。

    六、以禁促用,组织开展秸秆收储及综合利用

    要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以禁促用、以用促禁的原则,一方面,抓紧搞好田间秸秆收储,确保不误农时,抓住当前有利时机,组织动员农民抓紧清运田间剩余秸秆,做到秸秆禁烧与春耕生产两不误。另一方面,在秸秆综合利用上下功夫,实现多途径消化。要加大秸秆综合利用的引导和支持力度,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秸秆腐熟还田等技术,促进秸秆还田利用。同时,积极扩大其它综合利用渠道,大力推进秸秆肥料化、燃料化、饲料化、原料化、基料化等多种形式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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