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人员知识竞赛活动的预备通知

日期: 2015-03-24   中国农机推广网   点击


                                农机推(体)发〔201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推广站,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黑龙江农垦总局农机推广站:

    为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农业技术推广法》及国家有关政策,推动全国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人员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能,提高业务素质,提升推广服务能力,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队伍建设,我站拟于2015年4月至7月组织全国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人员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有关法律、政策和业务知识、技能。由理论知识竞赛和实际操作技能竞赛两部分组成。

    二、参加人员

    全国各级国家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机构工作人员,邀请农机科研单位、有关学校、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的技术推广人员及农民技术人员参与。

    三、竞赛方式

    本次竞赛活动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环节,其中复赛和决赛以省(区、市)为单位组队参加,具体如下:

    (一)初赛(4月上旬至6月中旬)
    
    由各省级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组织,竞赛形式和方法自行确定,我站提供参考题库供各地使用。初赛结束后,各省(区、市)选拔组成本省(区、市)代表队,确定1名领队(各省站领导担任)和4名队员(其中应有县级、乡镇级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人员各1人,非国家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人员1名)参加复赛。

    (二)复赛(7月中下旬)
   
    由我站负责组织,于决赛前在山东省潍坊市举行,分为理论笔试和实际操作两个环节,题目主要从题库中抽选。各省(区、市)代表队指派3人参赛。复赛结束后,按照每队综合成绩选择若干队参加决赛。

    (三)决赛(7月中下旬)
   
    由我站负责组织,在山东省潍坊市举行。采取现场竞赛形式,设必答题、抢答题和实际操作等环节。各省(区、市)代表队指派3人参赛,产生优胜名次。
   
    复赛和决赛详细竞赛办法由我站4月底前发布。
   
    四、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活动按团队评奖,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胜奖4个。另设优秀组织奖6个,奖励竞赛活动组织得力,工作突出的省份。各省(区、市)在初赛环节可根据竞赛活动情况,对参与人员和组织进行奖励。
   
    五、其他要求
   
    (一)请各省(区、市)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并以此次竞赛活动为契机,组织开展农机化技术推广人员培训,切实提高推广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
    (二)本次竞赛理论知识主要参考书籍为《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人员读本》和《农业技术推广法导读》,实际操作技能竞赛使用机型为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联合收割机、拖拉机及配套机具。
    (三)《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人员读本》和《全国农机化技术推广人员知识竞赛题库》3月底前由我站统一发放至各省(区、市)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竞赛题库同时在中国农机化信息网、中国农机推广网、《农机科技推广》杂志公布。
    (四)请各省(区、市)农机化技术推广机构于6月30日前向我站报送全国农机化技术推广人员知识竞赛活动复赛报名表(见附件1)和竞赛活动初赛工作情况总结,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联系人:推广二处王超;联系电话:010-59198637;传真:010-59198636;电子邮箱:njtgec@126.com

 

主办:长春市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承办:长春市农机技术推广总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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