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机交通事故频发原因及预防对策 

日期: 2005-10-21   2005年宣城市宣州区农机管理局 王 慧   点击

随着农村经济的迅猛发展,农村道路状况明显改善,各种机动车,特别是农用运输车已作为代步工具,进入寻常百姓家,加之其本身所具备的省力、省时,经济及易操作性,倍受农村的欢迎,但是无证驾驶、无牌上路的现象突出,加之部分报废、拼组装等不合格车辆隐匿其中,导致肇事逃逸案件时有发生。农用车的迅猛发展和道路配套设施建设的相对滞后,现代交通文明与农民安全意识淡薄的矛盾日益突出,大大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事故频发,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分析其原因,主要存在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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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机由生产工具向消费品转变。以前,各种农机均作为生产工具而服务于田间地头,用于农田耕种,上路行驶机率小,与其它交通参与者冲突点少,事故发生频率极低。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机被做为一种运输工具和代步工具被广泛使用。走亲访友,运输物品,买卖货物,致使大量农机涌上道路,加之部分驾驶员没有遵章守纪意识弱,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行驶随意性大,严重影响了道路交通秩序,导致事故频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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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驾驶员非职业化转变,安全意识淡薄。我国的农机驾驶员以前是做为生产工具的操作员而形成的一个专业群体。作为生产工具的操作者,其驾驶技术的培训较为严格,培训内容全面,每个农机驾驶员的技术往往都较为过硬。但是,随着农用车数量的大幅度增加,所谓的“驾驶员”也相应增多,但其中大部分没有驾驶证,且驾驶技术生疏,安全意识差,素质低下。就目前大部分农村而言,“一户买车,全家都开”的现象比较普遍,盲目驾驶,无序上路现象严重,形成大量的事故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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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证驾驶、无牌行驶,违章载人等问题突出。一辆农机上拉十几甚至二十几人的现象已经成了司空见惯,全国范围内,农机车辆载人引发的群死群伤的特大恶性事故不断。同时,农机自身缺少安全防护设施和应急设备,加之驾驶者驾驶技能低,安全意识差,缺乏应对突发情况的经验和能力,甚至部分驾驶者根本就不具备驾驶资格和驾驶能力,就盲目驾驶、无牌上路,直接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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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担负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及专门负责农机车辆牌证发放、管理的农机部门,在工作中,一定要抱着高度为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以“以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就是最大的为人民服务”为出发点,认真履行职责,扎扎实实把事故预防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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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必须到位 农用车发生交通事故,很大程度反映出农民安全意识淡薄,农村交通安全意识没有深入人心。因此,提高农民特别是农机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是当务之急。要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宣传栏的宣传阵地作用,广泛开展建设交通安全村、事故宣传版块开展巡回展、“送安全下乡”等活动,大力营造强大交通安全舆论氛围,使广大农民群众从思想上受感触、受震动,扩大安全教育面,达到减少事故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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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管理必须到位 车辆管理应进一步扩大范围,加大深度。要做好农机的排查摸底工作,对农村农机的保有量进行详细掌握。同时,组织人员上门服务,进村进户,对无牌、无证、车辆进行整改,使黑户车无藏车之地,报废车无法上路,帮助正常行驶的车辆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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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必须到位 现今农村驾驶员仍然有相当一部分处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状态,驾驶技能、安全意识亟待提高。因此,安全教育必须到位。交通管理部门、农机部门要相互配合,深入乡镇农村、深入田间地头,宣无证驾驶、无牌上路的危害性,让农民群众真正从思想上重视交通安全,切实绷紧安全这根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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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机部门更应该高度重视,认真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切实履行好安全法赋予的农机发牌发证职责,做好农机驾驶员培训工作,严把驾驶员考试关,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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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纠违处罚的力度必须到位 纠违处罚是交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减少事故隐患的一个有效措施。但是在乡镇农村,纠违处罚,容易引起群众的误解,农民的抵触情绪较大。因此,在执法过程中要注意方法,宣传在先,要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对在路面上查获的存在违法违规的农机,要做到妥善处理,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不能预防和减少农用车交通事故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要深入贯彻“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扑下身子、找出路子,将各种措施、制度持之以恒,埋头苦干,切实把农机交通事故的预防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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