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红盾护农方案”吉林农机鉴定站把关农机市场

日期: 2006-01-05   中国农机化导报   点击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5红盾护农方案》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吉林省工商管理局今年在全省开展了农机及零配件产品质量专项检查行动,作为技术依托单位,吉林省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站(吉林省农机产品摄影师监督检验站)受吉林省工商局的委托,配合工商部门对全省8个地区、27个县级市、26个乡镇的263个农机经销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对拖拉机、柴油机、脱粒机、玉米穗剥皮机及农机零配件等413个批次的样品进行了抽样检验,有力地打击了假冒伪劣农机及零配件产品,整顿了市场流通秩序。
  本次行动采取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两种方式进行。现场检查主要是核对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书、农业机械推广证书、证章等是否与商品的规格、型号、企业名称等相一致,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由发放部门统一印制等;检查商品听明示内容,如商品的包装上,合格证和说明书上的标注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要求。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产品和用户反映质量问题较大的商品进行抽样检验。
  从现场检查看,农机市场存在的问题还是比较突出的,主要存在以下现象:
  一是“三无”产品充斥市场。在经营的商品中没有厂名、厂址、规格型号、合格证及使用说明书;还有的农机具粘贴私自印制的证章,欺骗消费者。
  二是无照经营、无照生产现象频频。检查中发现有的农机修理部在没有生产执照、生产能力的情况下从事农机生产,其产品多数是达不到国家安全标准的要求,属于劣质产品。
  三是使用报废和修复的配件装配。检查中发现安装和使用报废、修复的配件现象。如在农用挂车上安装报废汽车轮胎,使用修复的轴承等。
  四是进货、销售手续不健全。现多数的农机零配件企业从农机批发大市场进货,手续不健全,如进货发票、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多数是散件、无包装)等证件不齐全,用户发现质量问题时,根本无法追查。
  本次专项检查共抽样检验整机样品242个,零配件样品171个。样品合格率分别为62%和17.5%,质量问题仍然突出。
  拖拉机、柴油机、农用运输车、农用挂车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 安全防护、警示标志不合格。
  2. 铭牌标明与说明书不符。
  3. 制动性能达不到标准规定要求,不能保证车辆安全行驶。
  4. 驻车性能、最高车速不符合规定要求。离合器分离不清。
  5.燃油消耗率、烟度达不到标准规定要求,不但浪费了能源,而且增加了车辆使用成本。
  6.焊接质量不合格,有的车辆还使用旧轮胎。
  农机具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1. 无可靠的安全防护装置,运转机构无防护。
  2. 无安全警告标志。有些产品无任何警告标志。
  3.制造质量粗糙,焊接质量差,烧焊、漏焊特别严重,不能保证机具的正常运转。
  4.无使用说明书或内容不详。
  农机零配件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硬度指标不符合要求,通过检测发现有一半的农机零配件产品未进行任何热处理,大大降低了配件的使用寿命,安全隐患普遍存在。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有几点建议。一要加强政府部门对流通领域的监管力度,使假冒伪劣产品无处可藏。各地相关部门应对抽查不合格企业及时作出处理,并进行跟踪检查,促使其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提高产品质量。二要加强农机及零配件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工作,对查处的制假、售假案件进行曝光,同时利用公众媒体推荐优质农机产品,使消费者及时了解优质农机产品的各种信息,提高农民质量安全意识。三要进一步完美进货验收、建立台账制度,保证产品质量,更好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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